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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3 03:17:08  浏览:812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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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秦政 [2005] 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秦皇岛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秦皇岛市境内突发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全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和3人以上;或重伤10人和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和10人以上;或受灾30户和30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和30万元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和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和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和20人以上;或受灾50户和50户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
二、处置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将火灾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我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领导机构,负责发布各项工作指令,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指挥调度。
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刘景旺 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副总指挥:李云隆 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丁文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吕树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树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瑞山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徐耀龙 市建设局副局长
闫志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杜常舰 市安监局副局长
温景安 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春振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国峰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张 霄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树生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吴瑞山兼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决策的意见、命令、指示上报下达。
四、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一)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确定指挥部工作地点并实施组织指挥;
(二)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
(三)负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协调解决事后归还和补偿问题;
(四)根据事故危害情况,在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出现时,组织对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指导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情况,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当前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时间明确到小时)。
(八)处理本预案不可预见的其它问题。
五、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消防指挥中心要及时调集消防警力到达现场,并上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报告市政府,建议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开展工作,指挥部成员要按要求迅速到达总指挥指定的地点组织实施灭火、抢险和救援等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都要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火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公安消防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查明和确定火灾现场是否有爆炸和化学危险品泄露现象和可能,提出疏散人员和物资的建议。
(三)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做好抢险救援物资供应、运输及设备机械借用协调工作。
(四)卫生局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治疗工作。
(五)红十字会要组织好医护志愿者救援和救灾捐赠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对无家可归者和缺少扶助的老人小孩进行安抚救慰。
(六)公安局要与安监局配合,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原因取证、调查工作。
(七)建设局、规划局要在分析火灾原因的基础上,对建设和规划进行完善和调整,汲取教训,便利救援。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为保证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在实施抢险过程中能够做到快速、准确、及时、高效而制定的,一切工作要视火灾危害情况而定。
(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在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三)各单位、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加强演练。同时,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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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完成依法行政的各项目标任务,规范年终评议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达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评议考核工作。

第三条 评议考核的目的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设。

第四条 评议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实施,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结果当中,作为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安排,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标完成负全面责任。

第八条 评议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内部评议考核与外部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评议考核的内容(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见附件):

(一)组织领导情况;

(二)依法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五)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管理情况;

(六)抽象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七)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八)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九)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十)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救济情况;

(十一)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其他工作情况。

第十条 评议考核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

(一)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机关人员参加的情况汇报会、座谈会听取意见;

(二)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三)检查或者抽查有关文件、资料、行政执法案卷;

(四)发放调查表、测评表、互评表了解情况;

(五)设立公众意见箱,组织网上评议;

(六)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 评议考核原则上采取百分制。

根据评议考核的情况,基础分为100分,各小项没有扣分因素即得分,如有扣分因素该小项即不得分。

根据评议考核情况,某项工作特别突出、成效显著或获得上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按小项分值加分。

第十二条 对经评议考核评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先进个人的表彰、应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档案。

第十三条 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达州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达市府办〔2005〕112号)同时废止。



附件: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和分值。







附件: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



一、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

序号
评议考核内容和分值
自查分
考评得分

一、组织领导情况(10分)

1
《纲要》的宣传工作情况(2分)



2
制定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安排(3分)



3
制定本地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办法(2分)



4
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3分)



二、依法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10分)

1
制定和实施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和决策程序(3分)



2
人民群众对本地重大决策的参与(3分)



3
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4分)



三、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4分)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8分)

1
完成“三项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4分)



2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2分)



3
落实奖惩,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2分)



五、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管理情况(12分)

1
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4分)



2
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3分)



3
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2分)



4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3分)



六、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10分)

1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合法(3分)



2
规章、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3分)



3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规定报送备案(4分)



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10分)

1
复议工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2分)



2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分)



3
复议机构、人员和经费配备到位(3分)



4
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3分)



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10分)

1
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5分)



2
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5分)



九、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救济情况(16分)

1
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2分)



2
审查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规范性文件(5分)



3
及时纠正本级和下级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3分)



4
依法协调行政执法争议(2分)



5
及时办理上级交办事件(2分)



6
依法处理信访事项(2分)



7
依法处理行政赔偿事项(2分)



十、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其他工作情况(10分)

1
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行政事件发生(4分)



2
按时向市政府报告当年依法行政工作(4分)



3
准确、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统计表(2分)



十一、某项工作特别突出、成效显著的加分情况

1




2




3







二、对市级执法部门的考核内容

序号
评议考核内容和分值
自查分
考评得分

一、组织领导情况(10分)

1
《纲要》的宣传工作情况(2分)



2
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安排(2分)



3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2分)



4
依法行政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3分)



5
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目标(3分)



二、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4分)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8分)

1
以适当的形式落实执法责任到机构、人员(4分)



2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2分)



3
落实奖惩,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2分)



四、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教育管理情况(12分)

1
按规定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5分)



2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4分)



3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规定申领、换发、年审《行政执法证》(3分)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10分)

1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合法(3分)



2
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3分)



3
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规定报送备案(4分)



六、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10分)

1
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适格(1分)



2
适用执法依据准确(1分)



3
行政执法程序合法(1分)



4
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2分)



5
执法案卷质量情况(1分)



6
无行政不作为情况(2分)



7
实行罚缴分离情况(2分)



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10分)

1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分)



2
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3分)



3
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到位(3分)



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情况(10分)

1
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5分)



2
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5分)



九、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救济情况(16分)

1
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2分)



2
审查下级规范性文件(3分)



3
及时纠正本级和下级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3分)



4
及时办理上级交办事件(3分)



5
依法处理信访事项(3分)



6
依法处理行政赔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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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的名单(1998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的名单(1998年12月29日)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姜兴长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